索 引 号: | 11220281013524604J/2025-05408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种业管理;农田建设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标 题: | 蛟河市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技术方案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013524604J/2025-05408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种业管理;农田建设管理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标 题: | 蛟河市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技术方案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蛟河市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技术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玉米、大豆等秋粮作物“一喷多促”喷防作业,所涉及的航化作业参数、药剂选择和助剂添加等因素。
二、服务组织资质条件
企业或服务组织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航空喷洒(撒)等资质。拥有无人机的企业或服务组织需提供运营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无人机系统操作合格证。
三、技术要点
(一)气象条件要求。作业时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见表1),温度12℃-30℃,相对湿度40%以上。雷雨等不利天气禁止作业。
表1 蒲福风力等级表
风力 |
风速范围(m/s) |
陆地地面物征象 |
0级 |
0—0.2 |
静,烟直上 |
1级 |
0.3—1.5 |
烟能表示风向,但风向标不能动 |
2级 |
1.6—3.3 |
人面感觉有风,树叶微响,风向标能转动 |
3级 |
3.4—5.4 |
树叶及微枝摇动不息,旌旗展开 |
(二)航化作业参数设置。综合考虑实际地形、作物种类和生育期、无人机机型、下压风场、施药液量等因素,合理设定作业参数,确保喷雾均匀、无重喷漏喷、飘移损失小,作物植株无折损,且作业安全。针对现有主流植保无人飞机,建议飞行速度5-7m/s,施药液量1.5-3.0升/亩;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50L的机型飞行高度2.0-3.0m、载荷量≥50L的机型飞行高度2.0-4.5m,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气象条件、作物种类和生育期、防治对象、药剂助剂品种、机型特点、周边作物和施药环境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施药前应根据作业机型、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确定有效作业喷幅,确保喷幅边缘有足够的药液沉积量。
(三)助剂添加。施药作业前,选择适于植保航化作业的桶混助剂,按要求添加至桶混药液中并混合均匀,以改善农药药液性能,促进雾滴沉降、减少飘移损失、提高耐雨水冲刷和抗蒸发性能。添加助剂后的桶混药液应混合均匀、性质稳定,不得出现絮凝、沉淀、分层等现象,且对作物无药害。
四、药剂选择
施药作业前,开展药剂混配稳定性试验,即混配后所有组分混合均匀、性质稳定,未出现絮凝、沉淀、分层等现象,且对作物无药害。
玉米:选用吡唑醚菌酯杀菌剂防治玉米病害,选用磷酸二氢钾叶面肥促进玉米生长,选用芸苔素内酯植物生长调节剂,增强玉米抗逆能力,提高植株活性。
大豆:选用吡唑醚菌酯杀菌剂防治大豆病害,选用磷酸二氢钾叶面肥促进大豆生长,选用芸苔素内酯植物生长调节剂,强健植株,促进大豆结荚和鼓粒。
五、过程监测
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在作业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一喷多促”作业质量进行全链条闭环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作业前准备、药剂(肥料)监管、质量监测、测产验收等方面,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如发现作业组织改装航空器、空飞、循环水等严重问题时,立即停止该组织作业,取消其参与资格。
(一)作业前准备
在项目实施前组织实施乡镇、村相关人员、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召开部署碰头会,明确各乡镇、村负责人,并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对接,确定项目实施范围、防治对象、飞行参数、药剂(肥料)品种和数量等内容,沟通解决作业过程中用水、雇工、药剂(肥料)管理等问题,保障作业顺利开展。
(二)药剂(肥料)监管
根据作物种类、作业面积、防治对象等确定药剂(肥料)及数量,计算各乡镇需求数量。组织专人负责药剂(肥料)及数量的入库、出库管理,所采购药剂(肥料)直接发放至社会化服务组织。由村级负责人和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督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要求足量喷施。第三方监管机构要做好药剂(肥料)入库接收单(附件1)、药剂(肥料)出库接收单(附件2)、社会化服务组织日作业验收单(附件3)的签收管理,核实入档。
(三)质量监测
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开展航化作业质量监测,并形成作业数据监测报告和雾滴检测报告等。监测内容包括:
1.作业数据监测。通过无人机数据平台,调取、监测相关作业数据,监测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架次、作业轨迹以及喷施总量等,发现有不符合参数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作业方停止作业,查找原因,调整参数,按照要求进行补飞或重新作业。
2.雾滴检测。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开展。不同机型施药参数不同,应结合实际调整,大规模作业前须开展施药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即在植株冠层叶片提前布放雾滴测试卡,检测喷雾的雾滴密度,建议雾滴密度≥20个/平方厘米。
3.现场监督。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时,作业地块农户或村指派专人作为现场监督人负责监管,并填写社会化服务组织日作业验收单(见附件3),由驾驶员(机手)、第三方监管人员和村集体领导、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四方签字确认,由乡镇、村汇总后交实施单位查验留存。
(四)测产验收
作业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机构适时组织开展测产验收工作,详细记录测产结果,总结作业成效。
六、注意事项
(一)依规开展作业。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作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以及注意事项;需要办理飞行计划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确保环境安全。作业前要调查作业周边环境、确定作业区域及边界。确保作业区域不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禁飞区域内;观察确认作业区域和周边没有影响安全作业的林木、高压线塔、电线杆及其斜拉索、信号塔、风力发电机等障碍物,综合评估潜在风险,防止航空喷雾雾滴飘移造成非靶标生物(蜂、鸟、鱼、蚕等)毒害和周边作物药害。作业后,农药包装废弃物必须回收,不得污染农田环境。
(三)确保人员安全。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处在喷雾的下风位,严禁在施药区穿行;作业时禁止吸烟及饮食。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人员若将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干净、清凉的水冲洗数次;若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农药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衣服,必要时携带农药包装物或标签前往医院就诊。
附件:1.药剂(肥料)入库接收单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吉农函[2025]10文件要求,为抢抓农时打赢秋粮丰收仗,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今年春耕以来我市遭受阶段性的低温、寡照,造成作物生长积温不足,对作物长势产生不利影响。当前秋粮已进入产量形成关键期,也是“一喷多促”喷防作业窗口期,喷施作业可促进秋粮生长发育、灌浆成熟,有效弥补积温不足造成的损失,实现以丰补欠,对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意义重大。
二、工作任务
(一)补助范围。重点在漂河镇、新站镇、河南街、新农街等四个玉米、大豆主产乡镇(街)实施,以集中连片便于实施作业地块为主。如上述四个乡镇(街)不能满足作业面积需求,则以乌林乡、前进乡为候补作业实施区域。
(二)绩效目标。全市实施50万亩(漂河镇20万亩、河南街12万亩、新农街8万亩、新站镇10万亩)。
(三)补助对象。主要目标作物为玉米和大豆,聚焦粮食主产区,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补助额度及标准。
1、补助额度。资金额度950万元。其中无人机飞防服务费350万元;用于购买药剂(叶面肥)575万元;第三方监管服务费25万元。
2、补助标准。我市按照亩均成本19元(包含农药、叶面肥、无人机飞防服务费及第三方监管服务费)实施,亩成本不高于省方案要求,详见附件1。
(五)作业方式。为确保作业效果,“一喷多促”作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用无人机统防统治喷施作业,不得直接购买药剂后向农民发放,确保“一喷多促”措施尽快落实到田。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政府挂帅、部门实施、乡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明确专人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目标,发挥好补助资金对稳定秋粮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的保障作用。
(二)加快组织实施。当前正值作物产量形成关键期,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采取紧急采购程序,确保按期完成,不得逾期实施,防止错过农时季节和秋粮生产关键期。按照省方案要求制定蛟河市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技术方案并严格按技术方案实施,保证发挥最大作用。
(三)加强资金统筹。统筹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410万元,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434万元,整合开展“一喷多促”项目,全力促进今年我省粮食作物增产丰收。
(四)加强质量监管。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制定“一喷多促”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实施指导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控制成本,科学测算综合作业成本,并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既要防止价格虚高导致“惠商不惠农”、又要防止价格低于合理水平导致弄虚作假和作业质量不达标。严格主体遴选,突出专业化、规范化,确保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并科学确定单一主体实施面积,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过程监督,充分发挥受益主体的监督作用,履行村干部、农户等签字手续,通过农户、村集体、第三方等多方面参与,确保作业面积、作业过程和作业质量。严格作业时间,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严防出现程序不规范、面积不真实、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存在偷工减料、肥药含量不达标、降低作业标准、无人机“空飞”、私自改造无人机增加循环水设施设备等套取财政补助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金管控。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本次实施“一喷多促”使用的相关资金,实行据实结算。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作业面积申请拨款。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将资金支出情况第一时间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严格履行财务制度与资金使用履行手续。
(六)强化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和精干技术力量提前介入,科学选用合格肥药,深入喷施作业一线,开展科学施肥用药服务指导。组织开展实施“一喷多促”田块和不实施田块对比试验,科学评价实施效果。
(七)强化跟踪调查。严格资金审批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合理测算补助标准、喷施面积。加强监管实施全过程,实地查看产品采购、喷施作业等工作记录,不定时组织抽查,确保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不得弄虚作假,不违规转包,防止层层“扒皮”、处处“抽利”,不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对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在9月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加强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附件:1、蛟河市秋粮作物“一喷多促”补助标准表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蛟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
蛟河市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项目紧急采购方案
按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秋粮“一喷多促”政策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吉农农函〔2025〕10号)文件要求,我市 “一喷多促”绩效目标任务为50万亩,资金950万元,规定完成时限为8月31日。项目于8月12日下达到我市,为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规范项目采购流程管理,根据省方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先干后补或采取紧急采购程序”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紧急采购方案。
一、成立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制定紧急采购方案。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财政局、政府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任成员的采购领导小组,对紧急采购方案进行论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二、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采取无人机喷施农药+叶面肥形式,实施50万亩。共分3个标包,一标包为货物采购(农药、叶面肥、飞防助剂),资金575万元,二标包为无人机飞防服务采购(此标包按实施区域分4个标段),资金350万元,三标包为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资金25万元。
三、供应商选择
(一)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在蛟河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板块,选取最近10个在我市开展招投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用抽签方式确定1个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二)货物、服务供应商。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紧急采购比选。
四、采购流程
(一)由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采购需求。
(二)比选以线下方式进行,采取综合打分法。
(三)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期3天,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去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比选。
(四)由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制定比选办法,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按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比选,综合得分多者为中标商。
(五)确定供应商,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1天。
(六)本采购各标包不允许兼投兼中。
五、合同供货
公示后,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与各中标商签订供货(服务)合同,约定供货、服务期限。
六、验收付款
项目实施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采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