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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10135252447/2018-04855
分  类: 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标      题: 天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北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天北政发〔2018〕4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2810135252447/2018-04855 分  类: 社会救助 ; 通知
发文机关: 蛟河市天北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标      题: 天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北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天北政发〔2018〕4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1日

天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北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北政发〔2018〕46号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天北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1日

天北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蛟河市民政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民政部印发的《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民发〔2018〕50号)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印发《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吉民发〔2018〕29号)。落实省、市纪委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部署,市民政局、驻民政局纪检第三组决定在全市脱贫攻坚期间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蛟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把握重点任务,找准治理路径。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倾向及腐败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期间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保障不落实的问题,有效防止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漏保”“政策保”,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确保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倾向及腐败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享受财政供养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二是严肃查处村(居)委会干部(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所属成员)低保专干等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三是严厉惩治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套取挪用、吃拿卡要、违规发放、优亲厚友、乱收费以及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家人、亲属和他人办理低保等违法违纪问题。

  四是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倾向及腐败问题,比如在开展低保工作出现不按照规矩办事,办事中不按照程序落实,口头承诺包保,推脱责任不作为等在工作中出现攀比、上访、越级、匿名告状、怂恿他人、暗示他人、无理访等不良倾向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经办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不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查,直接将某类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问题。

  二是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对象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不完善不规范不详实,未通过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核对工作问题。

  三是认真整改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态度蛮横、口头承诺不作为,执行承诺乱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组件材料证明材料不详实问题;坚决纠正以“低保有名额限制”为由拒绝受理低保申请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问题。

  四是认真整改低保专干、低保经办服务人员不按规定、不按照政策要求解答社会救助政策,造成困难群众认为“没房子、没土地、子女家庭个人生活困难(无赡养能力)、年龄大、有大病、有残疾”就能办低保的错误认识问题。

  五是认真整改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够,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信息等内容,搞个人主义、暗箱操作,欺上瞒下、骗取资金问题。

  六是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天北镇投诉举报电话:0432-67592177

  (三)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期间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落实不到位不着实的问题。

  一是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出现不达标或标准过高问题。

  二是坚决纠正“补差式”救助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到位,落实走形式,未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据实确定补助额度,仍然采取“分档救助”问题。

  三是坚决纠正对超政策范围内实行“按人保障”,造成符合“按户保障”的家庭未依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问题。

  四是坚决纠正对“支出核减”政策不落实,造成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应保未保问题。

  五是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不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不扎实,分类标准不明确,台账管理不精细,未按照“无力脱贫、支出核减、重点保障、脱贫渐退”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保障范围问题。

  六是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不共享问题。

  (四)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运行中制度和机制保障不落实的问题。

  聚焦运行制度和机制保障不落实问题,着力梳理、查找三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

  一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在村级协助、乡镇审核、公开公示、民主评议以及收入核查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点、风险点。

  二要全面梳理和查找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过程中,在资金拨付、统计台账、证折发放、补助金代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监管盲区。

  三要全面梳理和查找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管理中,在村级协助、部门协作、上下协同、政府与社会合作等方面,存在的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出台本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6月1日)。结合本镇工作任务实际,针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本镇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各村施行。

  (二)召开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2018年6月5日)。天北镇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出具体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开展对象排查和问题查摆整治工作(2018年6月5日起持续进行)。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并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从6月5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办理低保并上报有效证明材料,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7个工作日后,民政办入户调查,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访,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入户后直接在村里召开民主评议会,由村三委班子、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低保代表参加,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评议,投票结果按参加评议大会人员一半以上同意通过即可。投票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天北民政办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持续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6月起持续进行)。天北镇民政办要在对象排查和问题查摆基础上,加大两个个力度,强化执纪问责。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列出突出案件,及时上报镇纪检委。镇民政办和村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边查边改、即行即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能即时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人,积极推进整改。要富有针对性,注重整改质量,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

  (五)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18年5月底起持续进行)。一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工作根本。针对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制定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性行政文书,依据规范性行政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注重整改长效。在思想教育培训、信息公开公示、问题发现收集、质量监督检查、案件通报曝光、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协调配合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效果长远。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要强化公开公示、注重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或者不公示等行为,利用镇、村(社区)永久公示栏,对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蛟河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及2018年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刻把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一定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让主旋律更响亮、让正能量更强劲,各村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都要积极开展宣传;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