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漂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漂河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统领,始终坚持防胜于救的理念,始终牢记看不到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不吸取教训就是最大的教训,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深入查隐患、查源头、查本质安全,解决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管理走形式、排查不到位、复盘不深刻、执法宽松软问题。坚决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切实筑牢安全发展、长治久安基础。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任务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锚定“一件事、全链条”,推动责任边界更清晰、责任链条更紧密、风险防控更有效、隐患排查整治更扎实,有效解决我镇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章作业频发;部门“三管三必须”职责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未能举一反三;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漏管失察等突出问题。
1.查风险隐患。要直接深入企业一线,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关键设备和项目现场开展检查。紧盯易发事故的苗头性、倾向性、多发性问题,靠前一步深入末端溯源排查。通过查制度、看培训、现场问等方式,严格落实“逢查必考”制度,必问一线人员是否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技能、必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必看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安全规范。
2.查责任落实。对照隐患判定标准、对照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职、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是否有效、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倒查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盲区、行业管理部门是否指导监督管理到位、是否执法检查到位。
3.查警示教育。对照省内外典型事故复盘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查举一反三具体举措,促全行业整改提升。
4.查隐患整改。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惩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5.查本质安全。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要求,坚持“一件事、全链条”,坚持齐抓共管,从责任制有效落实、人员素质提升、隐患排查提质等方面着手,夯实全链条各环节、各部门责任,实现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全方位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落实站办所、属地村、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三、工作重点
1.危化品:盯住重大危险源,加强3个加油站安全生产管控,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物品经营、使用、储存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动火、检修、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应急办负责)
2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漂河川镍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和持证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只包不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应急办负责)
3.工贸: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焊动火作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尖山矿泉、5个粮库(含2个收粮点)、11个修理铺等企业监管力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和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应急办负责电气焊修理部,农业农机站负责农机修理部、交通办负责汽车修理部;有限空间检查各站办所按行管职责分工负责)
4 .建筑施工:紧盯桥梁、供热管网改造、水利工程建设等辖区内重点项目,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作业等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大雾、大风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严防坍塌垮塌、起重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人等事故发生。(自然资源所负责供热、污水处理、建筑装修;交通办负责道路桥梁建设;水利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农业农村办负责黑土地保护建设;乡村振兴办负责千村美丽建设)
5.燃气安全:深化对佰呈燃气2个配送站日常监管,严禁使用过期、报废钢瓶,深入社区、居民住宅、“九小场所”等,广泛宣传燃气使用和逃生自救常识,推广使用合规管阀、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应急办负责居民)、(经济办负责商业)
严厉打击非法灌装、以及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气行为。(派出所负责)
6.特种设备: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商场、景区等公众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运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气瓶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应急办牵头,文化站、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交通办、经济办、农业农机站等站办所按行管职责分工负责)
7.道路交通: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理,突发情况管控处置。严厉打击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派出所负责)
加强各种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点隐患排查整治,对急弯陡坡险段处设置彩旗、反光贴等警示标志。全面排查农场、合作社、养殖大户、种植大户等重点用工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和管理。(交通办负责)
8.消防:加强对商业企业、卫生院、文博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焊作业全链条整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派出所牵头,文化站、自然资源所、交通办、经济办、应急办等站办所按行管职责分工负责)
9.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校园、宿舍、食堂、校车等安全监管,重点对用电、用火情况开展检查。(文化站牵头,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办负责校车安全、应急办负责食品安全)
10.医疗机构:加强社区医院、村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各类电器运行、医疗器械使用、消防、供电、用电设施等。(卫生院负责)
11.宗教场所:对教堂、教会、宗教活动点开展用电、用火安全开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党建办、派出所负责)
12.农药农机兽药:加强农机、农药商店、兽药商店监管,确保平稳运行。(农业农机站负责农机农药商店、畜牧站负责兽药商店)
13.烟花爆竹:重点对零售摊床开展检查,防范爆燃等事故发生。(应急办负责)
14.秋收安全:在秋收期间,突出清晨出工和傍晚收工两个时间节点,重点检查农用车、农机、小货车非法违法载人、无证无照违法上路等。(派出所负责)
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禁止带病运行,全面张贴反光贴等警示标识。(农业农机站负责)
15.闲置废弃厂房场区安全:各村、社区要强化对辖区内闲置废弃厂房场区巡查管控,严防违法恢复生产经营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相关应急办,避免事故发生。(社区、各村)
16.渔船:加强渔船安全驾驶监管,确保平稳运行。(农业农村办牵头,派出所、交通办、水利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水上交通及旅游船舶:重点对松花湖水域行驶的客船、货船、游船等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交通办负责,文体站等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旅游:加强对富江花海、苏尔哈等景区交通工具、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农家乐、民宿等安全管理。科学应对冰雪、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确保游客安全。(文体站牵头,派出所、交通办等站办所按行管职责分工负责)
19.粮食收储:强化对粮食收储企业安全监管,防范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粮食坍塌窒息等事故发生。(按职责分工负责)
20.秋季森林防灭火:秋季属林区旅游高峰时段,野外用火风险增加。秋季农事活动全面展开,农事用火风险加大。各村、各有关场站要严格落实市森防指各项管控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巡逻管控,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到火险早发现、早处置。(应急办牵头,林业站、各林场、各村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安全管理(监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职责规定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1.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各站办所、各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学习研讨,反思存在问题,研究措施办法,形成制度性措施。
2.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各站办所、各村要对今年吉林市发生的13起工矿商贸事故案例,开展专题学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梳理省内外典型事故,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二)持续深化“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建设,解决行业监管(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全面摸清底数,扫除死角盲区。应急办要根据《蛟河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统计上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大起底,组织各村(社区)再次开展摸排行动,确保将所有有固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网格,逐企逐户登记建档备案。
2.制定监管清单,落实责任包保。应急办要根据《蛟河市“三管三必须”职责规定》,逐个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行业管理牵头部门、业务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落实“网格化”包保和管理责任。要制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包保企业重大风险类别及点位、管控措施、检查计划、入企帮扶检查频次,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迅速开展安全培训,解决安全管理能力不足问题
1.开展部门业务培训。各行管站办所依据本部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规范,组织监管干部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专题培训,达到全覆盖,提升各级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敢监管、会监管,解决查不出风险隐患的问题。
2.深化企业全员培训。各站办所依据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覆盖培训,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对照本企业各领域风险再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培训,达到懂安全、懂防护、会避险的效果。
3.深化日常督导检查。应急办通过现场检查、线上参会、视频调度等方式考核培训成果,着重对一线人员掌握培训内容情况进行校验,确保取得实效。
(四)全面复盘检视,解决未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未反思事故原因问题
1.深刻检视反思,强化整改提高。各科室、行政村要对照年初以来吉林市13起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深入开展事故复盘,重新梳理审视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风险,总结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性机制措施。
2.深化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效能。针对重点企业、重要设备、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特殊作业,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安全且屡教不改的企业联合行管部门严处重罚、高频次强力监管,切实解决宽松软问题。
(五)开展督查检查,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组织企业开展规范化隐患排查,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做到自查自改。
2.应急办要开展日常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要履行岗位责任,知晓安全防范知识,确保履职尽责。
通过多方努力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全社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极大降低企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其他有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全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全镇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做好动员部署,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核查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各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要切实履行所属行业检查工作职责,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全力推进隐患整改,对于整改不力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响应、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