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岗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实施方案
天政发〔2023〕14号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村庄巩固提升行动。
整合乡村振兴、移民、千村示范等各项资金计划建设巩固提升型村庄4个,在村庄环境整体干净整洁基础上,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公共空间全面清洁,庭院治理有序推进,“家家干净”基本达标,村规民约规范有效,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卫生意识普遍提高,村庄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创建单位:永丰村、两家子村、红星村、保林村
牵头部门: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水利所
配合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4月份开工,10月份竣工
(二)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1、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村收集: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因地制宜组建保洁队伍,并优先考虑具备作业能力的低收入人员,每村保洁员不少于1人,并由村级专人负责监管,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保洁人员队伍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并根据每村保洁员数量配备相应的清扫、收集工具,确保村级保洁队伍正常运转,及时将分类后不可回收的垃圾收集至垃圾桶、转运池,并做好分担区内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确保做到常态化保洁,村、屯内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沟渠河道无漂浮物,道路清洁无垃圾。同时以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为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转运池,做到垃圾收集、存储设施充足,保洁员同步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清理和管护工作。
(2)镇转运:聘用第三方开展垃圾转运工作,制定合理的转运路线,提高生活垃圾运输效率,确保收集点的垃圾无积存、无外溢、无异味,转运池周边干净整洁。运输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要做到转运规范化、专业化。严禁对收集的垃圾采取焚烧、转移至山间、河湖边、林地、河塘沟渠,造成二次污染,确保村级产生的垃圾及时转运至镇中转站。转运期间,要注意垃圾存储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因转运造成垃圾池、垃圾桶损坏的情况。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
(1)推进方式:选定窝集口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试点村要补齐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规范分类处置流程,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并按照简单化、可操作、易接受的原则,开展宣传培训,引导村民以“二次四分法”的分类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2)分类方法:先把垃圾分为“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可腐烂”的垃圾进行发酵堆肥处理;“不可腐烂”的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可回收”垃圾由农户或者保洁员处理,“不可回收”的放至转运点进行转运。其中“不可回收”中的有毒有害垃圾要密闭单独存放,由专门处理该类垃圾的单位进行处置,其它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开展可回收物定点定期回收,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减轻转运处置压力。
3、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1)完善村级保洁管理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职责,加大督导和考核力度,做到奖罚明晰,确保清洁无死角、盲区。
(2)完善转运管理机制,如未达到“村收集、镇转转、市处理”各环节标准,应立即整改。对聘用的垃圾转运公司,要合理扣除部分佣金,对不能落实相关转运要求的,实行解聘处理。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全年
(三)推进镇容村貌改善提升。
1、改善镇村公共环境。将镇区和村屯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持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推进残垣断壁整治,盘活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扩大村庄公共空间,鼓励用村内空闲地打造“微景观”或增设便民设施。不断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升村庄亮化水平。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发布行为。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城管所、自然资源所、各村
完成时限:全年
2、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大庭院绿美、村屯绿美、河道绿美、道路绿美力度,因地制宜开展绿化。围绕增绿量、提质量,以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屯等居住地绿化,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村屯开展环村屯林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建设,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乡村。全力推进镇区栽(种)花美化,提升镇区环境。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水利所、林业站、各村
完成时限:4月至7月
(四)健全村庄长效管护机制。
围绕“五清、五化”(五清:清垃圾、清沟塘、清农业生产废弃物、清冰雪、清小广告;五化: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以实现“五美”为目标,结合风俗习惯、重要时点,开展季节战役,全域化推进、常态化开展、长效化保持。
(1)“春季战役”。(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以屯为单位,充分利用机械设施设备的优势,将冬季积存下来的垃圾污物以及雪堆融化后下面的粪污、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重点对垃圾池、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林带壕沟、镇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区域、卫生死角及“七边”范围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越冬垃圾“清仓见底”。
(2)“夏秋战役”(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上,开展拆违治乱和庭院整治行动。
①拆违治乱行动。坚持“清脏”向“治乱”拓展,突出治理重点,着重解决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问题,加快推进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
整治内容:结合实际,重点清除镇区及村屯内占用公用空间建设的各种棚厦、圈舍、厕所等违章建筑物,坚持拆治结合,坚决把私搭乱建问题治出成效;清理村屯主、巷路旁农户堆放的杂物、农机具、建筑材料堆放体、秸秆及柴草堆,做到道路两侧规范整齐,杜绝乱堆乱放;迁移占用公共空间的贮粮仓、柴草垛,规划合理地点摆放,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影响村容村貌;清除临路临街建筑物、电线杆等立面的乱贴、乱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设置便民广告宣传栏,供群众张贴广告使用,确保村庄路面、墙面及公共设施等区域无“牛皮癣”现象;修缮各种破损设施,外墙立面,广告牌匾等,清除残垣断壁,确保安全规整;整治政府所在地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乱象,在停车区域施划停车线,实现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现象;针对沿道路、临街摆摊经营、生产生活资料占道乱堆等乱象,进一步规范治理,要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区、农贸归市,及时清理骑门占道经营,伸杆搭棚行为,确保人车通行和安全。
整治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持续深入开展拆违治乱问题动态排查,要以村为单位制定信息采集表和问题汇总表,整治期间,各村每周五向镇农业农村办报送。信息采集表及问题汇总表至少保留一年以上,以备责任倒查比对;调查摸排过程中,要全面落实“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分类梳理,分层整改。对照整治内容,做到应治尽治,销号管理,对于排查出的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和常态治理相结合,提升治理成效。
②庭院整治行动。坚持“村村干净”向“家家干净”延伸,围绕“院子、园子、屋子”农村庭院组成要素,结合“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实施庭院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庭院无随意搭建,仓房、畜禽圈舍位置合理,废弃不用的要拆除。绳、线不乱扯乱挂,人行过道要硬化,围墙、护栏等建筑物无损毁掉色;庭院杂物不随意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农用车辆入棚入库或者规范停放;柴草粮仓不随意堆放,大堆柴草要离院出村,短期少量生活用柴和秸秆在安全位置整齐码放;家禽家畜不随意散放;保持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有条件的要做好垃圾分类;粮食谷物不随地堆放。秋收后杜绝地趴粮;园子是木质篱笆的,要对破损或者倒伏的重新修缮,做到高矮一致、规范统一,是围墙或者围挡的,对有破损的及时修缮,尽量风格统一有条件的可在篱笆、围墙、围挡旁种上绿植或者花卉,提升居住品质;卧室、厨房、客厅等要整洁干净,室内无异味,地面无杂物;畜舍污水粪便及时清理,无堆积,并定期消毒。
整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庭院整治的方案,建立整治台账,切实反映庭院整治情况。对无劳动能力和孤寡老人采取邻里互助,志愿者帮助等方式帮扶清理,确保庭院整治取得实效。要充分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组织村社党员、团员、新乡贤以及村妇联投身到农户庭院整治中,结合“干净人家”评选创建活动,发现、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农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认知认同感。
(3)“冬季战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对秸秆、植物秧棵等进行全面清理,持续优化垃圾收运体系,防止出现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要做到清理整治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巩固全年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战果。
(4)“村庄清洁日”(2月1日至12月31日)。建立村庄清洁日制度,每周开展一次村庄清洁活动。
①活动时间:每周五上午。
②活动范围:镇区及21个行政村。
③活动内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清理村内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④相关要求: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标准和重点工作内容,确保工作开展顺畅,见到实效;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红黑榜”、党员干部带头示范,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民自觉参与到村屯环境及自家庭院整治工作中。做好工作总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建设美丽乡村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村庄清洁日”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察,确保工作开展的持续性、稳定性。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配合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全年
(五)强化农民主体作用。
1、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多方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整治好、维护好村庄公共区域及自家环境;健全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牵头部门:党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团委、妇联
配合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全年
2、普及文明健康理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国卫生运动、妇女联合会“半边天”的优势,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科普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卫生健康素养,并发动群众和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美丽家园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干净人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责任部门:党办、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妇联、团委、配合部门:各村
3、完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将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改陋习、树新风”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融入日常生活。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最美家庭”等评比和“道德银行”创建工作,发现培树一批典型,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和认同,激发他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责任部门:党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妇联、
配合部门:各村
完成时限: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村级组织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完善推进机制。以“五化”工作法为统领,以完善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开展生态引领型“和美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三)强化督导考核。省、市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察检查计划,作为各村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在相关会议通报暗访结果。依据《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集中报道整治情况,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倡议书、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蛟河市天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