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5944702019/2023-10235 |
分 类: | 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旅游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标 题: | 对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蛟文字〔2023〕6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5944702019/2023-10235 | 分 类: | 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旅游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标 题: | 对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蛟文字〔2023〕6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蛟文字〔2023〕66号
韩卫华委员:
您在十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文旅融合探索驻场惠民演出、为振兴乡村旅游发展注入生机活力》(第55号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与我市成熟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沟通,争取与景区达成一致意见。
与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白石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叶岭国家森林公园、富江花海、祥颐山庄、北国之村等旅游企业,就《关于加强文旅融合探索驻场惠民演出、为振兴乡村旅游发展注入生机活力》的建议进行商讨,对此建议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目前,祥颐山庄、北国之村在举办文旅活动时,考虑邀请艺术团进行演出,为活动增色。
二、与吉长两地、蛟河本土旅行社进行沟通,取与景区达成一致意见。
凡由旅游行带团支增加驻场演出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行社团费可适当增加。
蛟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传佳 13596324222
抄送:市政协文史提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