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MB03609621/2024-09458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标 题: | 蛟河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蛟城管字〔2024〕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MB03609621/2024-09458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标 题: | 蛟河市城管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蛟城管字〔2024〕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蛟城管字〔2024〕6号
谷吉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第9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小区环境整治、“七边”环境治理等工作等深入社区、小区的工作为抓手,向居民开展宣传,讲解因占用消防通道、在公共空间堆积杂物造成的消防事件案例,使居民了解占用消防通道、在公共空间堆积杂物存在的消防隐患,引导居民杜绝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积杂物。
对城市小区各类违建、僵尸车占用消防通道、垃圾杂物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地点,详细情况,因地制宜分别研究工作措施,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责成执法大队开展违建拆除工作“回头看”,对城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核实、登记汇总,建立拆除治理工作台账。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对城区范围内存在消防隐患的各类违法建筑保持“零容忍”,实现城市违法建筑增量随清。
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