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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1013524604J/2024-0897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发文机关: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标      题: 对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81013524604J/2024-0897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发文机关: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标      题: 对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对市十政协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孙文东委员:

您在市十五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食用菌废菌椴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建议》(第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废弃菌椴临时堆放点建设情况

2019年,蛟河市整合涉农资金370余万元,在黑木耳种植规模较大的乡镇建设黑木耳废弃菌椴集中堆放点25个,村民可以就地就近运送堆放,极大的缓解了废弃菌椴随意堆放的问题。

二、废弃菌椴临时堆放点管护情况。

在废弃菌椴临时堆放点建成后,事涉乡镇街均已设置管护人员,但各别堆放点仍有疏于管护情况。近期,随着“净美村庄”建设行动的开展,各乡镇街对辖区的临时堆放点加强了管理,如:黄松甸镇育林村已将农户混杂堆放的菌椴进行了分类处理,且设置了废菌椴区和建筑垃圾堆放区,该做法正逐步推广。

三、废弃菌椴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弃菌椴不是农村生活垃圾,属于农业生产废弃物,其中,

一部分由电厂进行回收焚烧发电、另一部分由农户作为烧柴使用,

但在工作中,也建议菌类种植较大的乡镇,积极与当地企业或外地具备该方面处理能力的企业沟通,加大废弃菌椴回收利用率,力争“变废为宝”,走出一条绿色生态之路。

 

 蛟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