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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661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标      题: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2020-06610 分  类: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发文机关: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标      题: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蛟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一般预算)

  2、当年预算资金安排收支预算表(一般预算)

  3、当年省补助资金安排收支预算总表(一般预算)

  4、收入收支预算总表(征收计划明细表)

  5、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6、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7、当年预算资金安排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8、当年省补助资金安排支出预算总表

  9、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经济科目)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基本支出经济科目)

  11、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项目支出经济科目)

  12、项目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13、上年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14、当年预算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15、当年省补助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一般预算按资金来源)

  1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表

  17、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总表

  18、收支预算总表(基金预算)

  19、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收支预算表(基金预算)

  20、当年预算资金安排收支预算表(基金预算)

  21、当年省补助资金安排收支预算表(基金预算)

  2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表

  23、支出预算总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24、上年结余资金安排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25、当年预算资金安排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26、当年省补助资金安排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27、支出预算总表(基金预算按经济科目)

  28、项目支出预算总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29、上年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30、当年预算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31、当年省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表(基金预算按资金来源)

  32、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33、政府经济分类报表

  34、支出预算总表(一般预算按经济科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蛟河市自然资源局

  成立时间:1987年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主要职能:(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拟订落实考核标准。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三)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全市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五)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六)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扩、改建项目,核发许可证等。依法组织对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依法规划审批道路、桥梁、地上(地下)各类管线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十)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十一)起草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地方性法律、法规。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落实省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上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监督检查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我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主要业务:耕地保护、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土地违法行为动态巡查、信访维稳、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审批等。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综合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矿业权管理科、法规监察科、机关党委;

  (一)综合科(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局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落实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局机关财务收支核算,职工公积金、医保、个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内部专项审计、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及本系统单位负责人交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家和省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拟订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审核和指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承担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和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所有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市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拟订并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落实并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承担上报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指导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开展评价考核,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五)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科)。拟订并落实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经自然资源部授权的县级矿产资源管理权限内的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落实省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 配合实施上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拟订和落实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六)法规监察科(信访科)。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测绘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信访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提出工作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22人,编制数171人,领导职数4个。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830.7274万元,比 2019年预算数1523.88万元,增加306.8474万元,主要原因: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830.727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收入1729.22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1.5万元,纳入预算的省补助资金0万元等。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830.7274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4.3661万元,占96.3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66.3613万元,占3.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30.7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7274万元,占72.69%;项目支出500万元,占27.3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59.9132万元87.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0.8142万元,占12.8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19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

  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比 2019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1 家行政单位以及以及监察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万元40.31,比 2019年预算增加14.46万元,增长35.87%,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2.88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 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0年确定 21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 500万元,项目内容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蛟河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城市地价监测工作、2019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2020年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工作、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蛟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2020)、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评审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专家评审费、矿业权实地核查专家评审费、矿业权价款评估费(202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煤矿矿山地下测量、聘请资质部门作耕地破坏技术鉴定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服务报告(2020)。主要目标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土资源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0年部门预算表套表(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部门预算软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