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林业局答复政协委员提案
蛟河市林业局
蛟林字1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杨立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的建议》(第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杨立斌委员的提案后,我局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一、加强统筹和工作指导
我局各年度定期按照上级文件指示要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其它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沟通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事宜。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检查对象、各部门职责分工、各阶段工作安排。
开展多次对辖区的经营利用场所、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邮寄快递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以及建立以蛟河市人民政府为主导,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野生动物突发专项应急预案》等。
二、加强技防物防的政策支持
我局已申报《2024年监测危害防控补助项目》,准备采购火焰喷射器、高清摄像头等设备和开展人员培训措施,最大限度掌握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存在情况和活动区域。
为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减少人兽冲突,针对性的增强群众预防野生动物伤害的自我防范意识,以及清理各类随意投食、引诱拍摄等不文明行为干涉和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地行为做好持续管控。
三、发动社会力量全员防控
为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良好风气,科学驱赶、科学保护。我局在重点场所、林区村屯和入山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条幅;使用宣传车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移动宣传;联合蛟河市融媒发布《关于进山安全管控公告》等形式增强宣传成效,真正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四、加强理赔保障
我局已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吉林联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参加《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身财产损害补偿保险》,其中,野生动物造成人身或经济作物损失已纳入野生动物责任险理赔范围。报案程序如下:
报案前,请准备好出险具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拨打报案电话95500,听到电脑语音后,说“车险报案”等待进入下一情景,听到电脑语音说“按2转人工”时选择2键,不管电话里说什么,一直等到人工出来说话为止,告诉他“我要报一个野责险案件”,保险单号:ACHCF532TT23QAAAAA1S,投保人是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在此,感谢杨立斌委员对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我局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密切关注。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蛟河市林业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