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01352484XF/2022-00092 |
分 类: | 综合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标 题: | 蛟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蛟林发〔2021〕12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01352484XF/2022-00092 | 分 类: | 综合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标 题: | 蛟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蛟林发〔2021〕12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蛟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蛟林发〔2021〕121号
各林场、林业站、物业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冬季安全防范工作专题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季度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21】156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吉林省安委会“案例化、实战化”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历年四季度典型事故教训,结合本系统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结果,全面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落细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防范和遏制秋冬季节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秋冬季节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健全责任体系,落实防控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基础保障,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目标
按照突出季节性、关键性、针对性、全面性和长效性的原则,全面把握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特别是秋冬季已进入木材生产时期,各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关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全面强化系统化、根本性安全治理。
三、安全防范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及森林火灾预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集中组织相关人员对场区、家属区、林业廉租小区、管护房、产业项目区、景区等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防火分隔不到位、堵塞安全通道、损坏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重点突出整治,全面提升消防安全能力;组织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巡护检查力度,重点防范林地火、林缘火、农田火和四旁火等突出森林火险的发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等火灾易发地段要实施重点防范。
(二)开展林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林区道路、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加强安全防护,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对防火车辆、职工自有车辆的驾驶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从事集材、运材车辆做到每日检查,集材的拖拉机必须焊接防护罩,严禁超载或超负荷作业。加强车辆常态化安全检查整治,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防范措施。
(三)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排查
根据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消杀工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两码”查验、测温,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并做好登记。
(四)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重点加强燃气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排查整治食堂、管护房燃气安全隐患,对燃气灶具、管道和罐装瓶要逐项排查,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罐装瓶和非正规渠道销售的燃气,对排查的隐患要登记并立即整治,物业部门要对燃气老旧设施设备加强管线日常巡护,加强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五)开展木材生产安全检查。有木材生产任务的单位要对木材生产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现场监督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组织好、计划好、执行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要与有资质、有实力的作业队签订作业承揽合同及安全协议书、装载合同、运输合同。并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严禁未参加保险和未签订作业合同人员顶替生产作业。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技术熟练人员,最大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最小年龄不低于18周岁,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准参加生产作业,严禁酒后参加生产作业。二是入山采伐作业人员和山场管理人员须佩戴安全帽、袖标,身穿桔红色马夹,严禁身穿隐蔽服进行采伐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伐区的主要路口和危险地段要设定醒目的安全警示牌,伐区要挂安全旗、张贴安全标语,禁止与作业无关人员进入伐区。三是要搞好木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生产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生产人员要经过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后方可参加生产作业。四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伐区生产过程及楞场、运材车辆、集材道路、运材道路的检查,严禁运材车捎带坐人。提高安全意识,严字当头,及时消除隐患,将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五是要严禁人、牲畜、机械在同一地点、同一小班同时作业,按上级要求尽量用牲畜作业,如同时作业必须设置隔离区或缓冲区。六是要加强对畜力集材和拖拉机集材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畜力集材和拖拉机集材的操作规程,严禁拖拉机进入林班内集材,拖拉机必须安装护栏和防护罩,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内业材料管理,各项会议记录、日常排查检查记录、一日一醒记录要及时跟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也要存档备查。
(六)科学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预报信息,对极端天气宁可信其有、宁可信其大、宁可信其重,早动手、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七)其他类安全工作。各单位如有文件中未提到的安全类工作,也一并按照此文件精神执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要着力提升政治站位、责任意识、系统思维和落实能力,坚决摒弃摆位不够、责任虚化、工作不科学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全力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强化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具体措施。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真正抓出成效,切实解决问题。
(三)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努力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从严从实,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确保老问题不放过,新问题不疏漏,确保问题真透亮、真见底、无遗漏。
(四)严肃考核问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把秋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安全整治推动不力、排查检查走形式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蛟河市林业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