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24-0904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蛟发改字〔2024〕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24-09043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其他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蛟发改字〔2024〕12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2日 |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蛟发改字〔2024〕129号
张泽路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重点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充电汽车保有量。截至2024年10月,我市电动汽车共275辆,包括:电动公交车89台,个人新能源汽车186台。
2、充电桩保有量。截至2024年10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共143台,包括:公共充电桩37台,个人充电桩106台。现阶段的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的配比近2:1,略低于标准的1:1配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不足。
3、2024年充电桩建设情况。2024年初截至目前,共在发改局备案新建充电桩项目9个。已建成项目3个,包括:3个充电桩,均为公共充电桩。分别是前进乡政府院内1个、红叶大街10号客运站院内1个,河北街滨河东路客运公司院内1个。计划明年竣工的项目6个,包括:公共充电桩12个,便民充电桩66个。分别是河北街道红星路便民超级快充电桩,2台主机,30台充电桩;河北街道山水人家小区便民充电桩15个;永安路与新华大街交汇新建21个充电桩;红星路16号新建120KW一体式充电桩1台;河南街新胜村新建电动车充电桩8台;蛟河服务区新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1座,配套3套风冷超充。
4、景区建设充电桩情况。发改局积极与拉法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对接,研究景区充电桩建设事宜,目前,拉法山森林公园公司计划在拉法山、红叶谷景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正在进行可研编制工作。
5、专项规划编制情况。2024年3月,我局编制并印发了《蛟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年-2030年)》,预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3台,全市新建各类充电桩120个,新建便民充电桩195个点2340个充电位。
二、上争政策和资金情况
1、上争政策。2024年1月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蛟河市立足市情,积极与省市能源部门对接全力申报,多次优化完善申报方案,成功通过国家能源局评审。7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入围名单,蛟河市成为全国首批吉林省唯一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
2、上争资金。市发改局积极与省能源局对接争取充电桩相关的补贴资金,全力组织企业进行申报,2024年成功为蛟河市合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上争补贴资金56.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部分充电设施闲置,设施利用率不高,投资回报率低,有效盈利模式尚未完全形成,企业超前大规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意愿不强。
二是电动汽车增量缓慢。电动汽车越来越受关注,但受电池续航能力相对较低,充电不便利、时间长,居民对使用电动汽车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四、下步工作
依托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的有利契机,蛟河市将从以下方面加快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推动具备建设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加快建设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公务用车及职工私家车充电需求。加快在商业区、停车场、旅游景区、城市道路邻近空间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今明两年在市政府院内、新区管委会、人民广场、旅游景区等建设各类充电桩120台,力争明年实现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充电设施共享。新建居民区停车位落实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同时,严格落实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的政策,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夯实基础。今明两年在市内22个小区新建195个点2340个充电位,实现市内社区充电桩全覆盖。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