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23-10529 |
分 类: | 价格调控与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23-10529 | 分 类: | 价格调控与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5日 |
蛟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4〕20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蛟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天然气购气价格进行核算,比2021年基准购气价格上涨15.48%,符合价格联动机制要求,经研究,现就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4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00元。
二、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由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40元,燃气公司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向上浮动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幅度内同用户协商议定。
三、此次定价的平均购气基准价格为每立方米4.70元。
四、燃气公司需在下年3月底前上报当次调价周期内采购天然气情况。
五、其他事宜按照我局《关于制定我市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蛟发改字〔2017〕235号)文件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3年月日起执行。蛟发改字〔2022〕50号文件同时废止。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