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19-06587 |
分 类: | 价格调控与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1744575157E/2019-06587 | 分 类: | 价格调控与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9日 |
关于调整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吉林拉法山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19〕261号)要求,为继续推动重点国有景区门票降价工作,成本监审,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你公司管理的吉林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各景区现行门票价格降低标准,降价后各景区门票价格如下:
1、拉法山景区 55元/人.次
2、庆岭景区 55元/人.次
3、老爷岭景区 55元/人.次
4、红叶谷景区 55元/人.次
5、谷中谷景区 30元/人.次
6、冰湖沟景区 40元/人.次
二、本次景区门票降价未涉及的问题,仍按蛟发改字〔2008〕179号和蛟发改字〔2012〕2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9日